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2人)》已于2022年12月9日发布,本次北海海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2日至2004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报考卫生院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等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具有大专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仅面向海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2.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的,仅面向海城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年限满3年且在岗。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户籍、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证件,要求在2022年12月12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教师资格证因发放工作时间安排造成无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网上申报认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证书号的,视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来源:事 业 单 位 招 聘 考 试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