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8年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6名)》已于2018年7月16日发布,本次保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6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证《岗位信息表》中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明确要求的应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者按照同学科平行或下行原则掌握,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不含高校)可应聘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等。市直及莲池区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专业审核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满城区所属单位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其中之一符合《岗位信息表》中专业要求即可。
5、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年龄要求的掌握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6日至2000年7月16日之间出生。计算年龄、任教期限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6日。具体计算方法为:从2018年7月1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来源:事 业 单 位 招 聘 考 试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