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时代北京市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北京市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北京市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京教工〔2019〕35号

各区委教工委,各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推进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制定了《新时代北京市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北京市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北京市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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