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京语办〔2019〕4号

各区教委、语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特别是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精神,推进落实《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准确掌握各地普通话普及情况,打赢推普脱贫攻坚战。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函〔2017〕1号)和《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9〕28号)要求,现就我市县域普通话基本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抽样和方法

  (一)调查范围。本项工作“县域”是指国家正式命名的现有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具体到北京市,“县域”即为“区”,我市“县域”共计为十六个区。

  (二)调查数量和对象。每县域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4-5个乡镇进行抽样调查,今年各县域应选取与2018年不同的乡镇(街道)及村进行抽样,乡镇(街道)及村数量不足的区,可在2018年已调查过的镇村(街道)抽样,但应更换调查场所。样本数量掌握在县域总人口数的0.5‰,但每个县域不少于400个。调查对象不包含在校中小学生和教师。城乡样本数量比例应与本县域或本乡镇城乡人口比例基本一致。

  (三)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调查员使用全国统一的在线调查统计平台录入调查内容、采集调查录音的方式进行。调查员由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担任。调查可结合学生家访、家长会、入户调查、街头访问等方式进行。

  二、调查材料

  调查须上报的材料:

  (一)县域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表(附件1)。依照《2019年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表》逐项进行问卷调查,并使用全国统一的统计平台,通过电脑或手机两种方式登录该平台进行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调查员在调查统计平台看到的调查内容与调查表内容一致),同时可通过调查平台实时提交调查数据,数据将自动上传至后端服务器。

  (二)调查录音。本次所有调查均需录音。通过调查统计平台进行数据录入时,可同步录制访谈过程中的语音,在保存调查数据时,即已同时保存访谈录音。

  (三)调查员信息表。每位调查员需在调查统计平台注册时填写一份《2019年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员信息表》,提交后由区语委办负责本次调查的同志在统计平台上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该调查员注册账户方可使用。如需删除已注册调查员,系统提供给区语委办负责人删除操作的权限。

  各区语委办负责调查工作的人员,应每周跟踪了解本区调查实施情况,审核相关数据,督促各街道(乡镇)按时、保质完成调查和数据材料的上传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确保调查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为顺利完成本次调查工作,市里将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三)各区语委办选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区普通话普及调查的负责人,填写《2019年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区级管理员备案表》(附件2),并于2019年7月10日前上报市语委办,同时需参加市语委办举办的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培训班(通知另发)。

  (四)为及时解答调查时及平台使用中出现的政策和技术问题,北京市语委办届时会组建2019年北京市县域调查工作微信群,各区负责本次调查的同志1-2人可进入该微信群。以便在群内进行工作交流。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2019年县域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表

  2019年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区级管理员备案表(每区1人) 

  (联系人:杜琪方;联系电话:51994978;电子邮箱:sjwyywzs@163.com)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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