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双百”示范行动的通知

  京教函〔2019〕270号

各区教委,各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北京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总体部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现就开展北京市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双百”示范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依据《北京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开展百项信息技术与课堂应用融合创新课题和百个“智慧校园”融合应用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双百”示范行动)建设,按照需求引导、统筹规划、联动协同、融合创新的总体思路,启动100项信息技术与课堂应用融合创新研究课题,建设100个智慧校园融合应用示范基地,努力构建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形成具有北京特色的新型教育治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与教育服务模式。

  通过课题研究,破解信息化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服务于全市教育信息化推进的理论模型、制度规范、创新模式、应用策略等研究成果;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学校集中精力,关注实效,打造创新应用,力争形成“一基地一引领”的示范应用;通过全市范围示范课题和示范基地建设,连点成面,形成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创新理论、制度、模式和应用成果。

  三、总体要求

  (一)围绕人才培养,突出教育教学

  创新课题研究与示范基地建设应紧密围绕人才培养主题,聚焦教育教学核心问题,集中精力开展研究与应用,避免大而全、面面俱到。

  (二)围绕办学理念,体现学校特色

  创新课题研究与示范基地建设应紧密结合学校办学理念,体现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的特色,避免同质化的示范研究和基地建设,切实做到“一课题一特色”,“一基地一引领”。

  (三)紧密联系实际,聚焦应用实效

  创新课题研究与示范基地建设应紧密联系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以成果的落地实验、应用推广和实际成效为导向,避免一味图新、脱离实际,力争取得实效。

  四、重点方向

  落实北京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北京市双百示范行动设立以下重点方向:

  (一)信息技术与课堂应用融合创新课题

  1.教育信息化相关理论模型、制度规范、应用模式的研究课题。结合本校实际特点,开展学校信息化顶层设计、决策分析模型研究探索,以及学校信息化相关创新应用模式、管理制度、业务规范、技术标准等研究,研究领域要围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的创新融合,研究成果要具备代表性与可推广性。

  2.教育信息化应用实践相关的研究课题。结合学校信息化具体应用实践,梳理研究形成理论化的经验总结,可以是利用本校系统平台取得的实践经验,也可以是利用市级、区级或社会商业平台取得的实践经验,实践领域主要围绕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内容包括应用模式、成功经验、问题总结以及相关建议等。

  3.基于数字教育资源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式研究课题。以数字教育资源在课堂教学创新应用为中心,研究如何利用数字教育资源,优化传统教学模式,探索基于数字教育资源的新型教学模式。

  4.开放式信息化创新研究课题。结合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新技术与新理念,立足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从理论、制度、模式、应用、能力提升等多个方面开展各种开放灵活的课题研究。

  (二)“智慧校园”融合应用示范基地

  1.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应用示范。支持学校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技术和模式,围绕校园管理与服务、教学模式创新、创新人才培养、研究性学习、核心素养提升、课程改革等领域,开展创新示范研究。

  2.基于大数据理念、架构与方法的创新应用示范。开展大数据在教育中的应用,实现信息共享、数据融通、业务协同、智能分析,推动区域、学校管理的转型与重构,探索大数据在学情分析、精准教学、个性化人才培养、决策支撑、教学改革、教育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3.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示范。利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动作态势感知、智能机器人等各类人工智能技术,针对传统学校教育教学重难点、教师作业批改等工作量大、学生个性化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开展创新实践和示范,减少教师日常重复性工作,提升学生个性化学习支撑能力,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变革。

  4.数字教育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与开放共享示范。支持学校探索以数字教育资源应用优化传统教育教学模式,打造数字资源应用新模式的创新示范;支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跨区域、跨学校的共建共享,打造资源共享新生态;支持基地将本地优质资源汇聚至市教育公共资源平台,面向全市共享,带动建立全市优质数字资源的开放共享新模式。

  五、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具备较高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已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组织保障和工作推进机制,能够配备健全的研究和技术实施团队。

  2.具备较高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区域或学校信息化普及率较高,应用绩效突出。能够保障稳定持续的信息化经费投入。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信息化建设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已形成长效机制的优先考虑。

  3.申请单位的研究与建设思路目标清晰,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预期效果明确,保障措施有力。有主动探索创新意识,在信息化建设中能做到率先垂范、先行先试。前期已有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的优先考虑。

  (二)申报数量

  每所市属高校可申报2个研究课题和1个示范基地。各区教委负责组织所属学校申报,每个区可推荐研究课题不超过15个,中小学示范基地不超过10个,学前教育示范基地不超过2个。

  六、工作程序

  (一)初选。各区教委、市属高校应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初选,并组织学校如实编制《北京市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双百”示范行动申报书》,于7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书报市教委。

  (二)遴选。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选,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考察,优选符合条件的研究课题和示范基地予以立项。

  (三)实施。项目周期为一年,各立项单位应在市教委公布课题与基地名单后启动研究和建设工作,市教委于2020年3月进行中期检查,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委、市属高校负责本区、本校的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制定整体推进方案,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课题研究与示范基地建设,并定期督促项目进展情况。

  (二)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在人员、经费、机制等方面给予保障,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评选为示范基地的学校,应积极配合市教委示范推广工作。

  (三)研究课题负责人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需在承担单位总体组织下,努力推进课题研究和基地建设工作。

  市教委将对立项建设的课题和基地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区、各学校根据课题和示范基地建设的实际需要给予资金支持。项目验收后,市教委将组织开展绩效评估,遴选一批优秀课题和示范基地并进行推广,评定为优秀等级的课题和基地可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

  附件:

  1.北京市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双百”示范行动申报书

  2.北京市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双百”示范行动推荐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附件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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