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监测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9〕472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落实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教委决定继续做好2019年《标准》测试及监测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成《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

  2019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增加视力指标的采集上报,同时,继续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标准》测试,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和报送途径上报测试数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二、开展《标准》监测

  (一)监测范围。为客观评价各区、各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质量,市教委将面向16区,抽取约5万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标准》监测。监测数据将作为评价各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被监测学生年度测试成绩直接报送市级数据库,对于监测中不及格和免体学生由区教委集中组织一次补测,补测数据由区教委汇总后直接报市教委。

  (二)监测要求。各区教委和相关学校要按照《〈标准〉监测工作要求》(附件2)及《2019年北京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手册》,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三)鼓励开展第三方监测。2019年9至12月期间,各区统一组织,面向全区中小学生通过第三方开展《标准》测试工作的,可申请免于参加市级《标准》监测,相关数据将在系统中直接提取。各区申请时需填报《2019年免于参加市级<标准>监测申请表》(见附件5),连同测试方案于9月20日(星期五)前上报市教委体卫艺处,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bjxxtygg@126.com。

  三、完成教育部《标准》抽查复核工作

  2019年,教育部将继续组织专家组对各省、市组织实施《标准》测试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各有关区教委、高等学校及中小学校要认真按照教育部工作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作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市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9〕441号)有关要求。凡参加教育部抽查复核的中小学校将不再参加本年度市级《标准》监测。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测试。各区教委和学校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测试结果进行随机抽查核对,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标准》测试工作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二)加强研究。各区教委和学校要通过监测评价,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及时分析测试数据,查找影响因素,开展体质健康预警与干预,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措施,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应用。学校要按要求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小学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高等学校要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教委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

  附件:

  1.《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要求

  2.《标准》监测工作要求

  3.监测点学校统计表

  4.监测学生数量汇总表

  5.2019年免于参加市级《标准》监测申请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附件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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