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京教基二〔2019〕21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春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印发你们,请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4〕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19〕3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京教基二〔2017〕10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秋季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京教基二〔2019〕16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中小学循环教材使用的通知》(京教函〔2019〕35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原列入《2019年秋季北京市中小学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北京市中考考试说明》《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考试说明》不再使用。 
  各区在教材选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教材选用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委基础教育二处联系。各区教材选用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教材选用情况报基础教育二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13日

2020年春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docx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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