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

京教基二〔2020〕11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近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其中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和生物学课程标准修订涉及前言及正文部分,其他学科课程标准修订仅涉及前言部分。现将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普通高中课程建设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国际发展趋势、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进一步清晰普通高中三类课程的属性。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必修、选择性必修按各学科课程标准实施。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三、严格落实劳动作为国家必修课程的正式地位。劳动作为国家规定必修课程,共6个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由14个学分调整为8个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

  四、切实落实相关学科课程标准修订要求。此次修订,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和生物学四个学科课程标准涉及前言及正文部分,其它学科课程标准仅涉及前言部分,请按修订后的要求组织安排教育教学。

  本次修订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环节,各区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中未修订部分,仍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京教基二〔2019〕17号)执行。

  注: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请到教育部官网教材局政策文件栏目中下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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