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2020年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为落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20年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27号)和市委督查室有关工作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组织各区各校开展《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8〕25号,以下简称“市委25号文件”)2020年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的

  做好对各区各校落实市委25号文件的动态管理,全面了解各区各校落实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成就与经验,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下一步“十四五”教师队伍建设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二、自查内容

  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委25号文件实施以来,各区各校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政策和举措。

  三、自查形式

  (一)自评报告

  请各区各校依据实际情况,撰写本区本校市委25号文件落实情况自评报告(见附件1)。根据本区本校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从落实市委25号文件的情况概述、具体措施、特色亮点、主要成效和落实中的问题与建议等五方面,围绕加强党的领导、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育和专业素质发展、教师管理和体制机制建设、教师地位待遇和表彰、经费保障等内容,认真梳理本区本校2018年以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全面总结取得的成就与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客观评价效果,防止空话套话,严格控制字数(限5000字)。如有相关支撑材料,请按序编号附后,支撑材料包括贯彻落实的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典型案例等有关材料。

  (二)文本监测

  请各区各校填报落实市委25号文件配套政策文件统计表(见附件2),填写2018年以来为落实市委25号文件而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和发文日期,并将文件word版文档发送至邮箱。

  四、相关要求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送市教委,并以“XX(区、学校)”为文档名发送至邮箱。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各区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66074788;传真:66074298;电子邮箱:chenj@jw.beijing.gov.cn;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联系人:纪奇明;联系电话:66074308;传真:66074298;电子邮箱:jqm@jw.beijing.gov.cn)

市委25号文件落实情况自评报告
各区各校落实市委25号文件配套政策文件统计表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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