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0〕490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市教委决定继续做好2020年《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成《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

  2020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继续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采集并上报视力指标,同时,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标准》测试,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和报送途径上报测试数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二、完成教育部《标准》抽查复核工作

  2020年,教育部委托天津体育学院组成专家组,于11月9日至14日,赴我市部分高校和中小学开展《标准》测试情况抽查复核工作。各有关区教委、高等学校及中小学校要认真按照教育部专家组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具体抽查复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抽查学校名单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测试。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测试结果进行随机抽查核对,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标准》测试工作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二)加强研究。各区教委和学校要通过监测评价,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及时分析测试数据,查找影响因素,开展体质健康预警与干预,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措施,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应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要求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小学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高等学校要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教委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

  (四)疫情防控。各区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市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自行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参加《标准》测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要求
数据补录与更正汇总表
测试数据补录与更正申请表(学校填报)
学生体质健康数据补录与更正名细汇总表
2020年教育部抽测学校名单(北京市)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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