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评审结果的通知

 京教函〔2021〕194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济技术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根据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管理办法,我委于2020年9月至12月对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等4个高水平学生社团开展了评审工作。

  经过学校申报、区级推荐、市级评审等相关评审程序,经市教委2021年第1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市教委网站公示后。最终认定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126个、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90个,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89个,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22个,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多年来,高水平学生社团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培育校园文化、创建学校品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区要以此次评审工作为契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面向全体学生,发挥高水平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明确高水平学生社团的发展新路径和新任务。

  各承办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挥高水平学生社团的示范、引领和窗口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扩大影响力,不断推动学校美育、科技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评审结果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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