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支援合作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教援合〔2021〕2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单位:

  组织受援地区教育管理干部和学科骨干教师来京开展研修培训,是人才智力支援的主要途径,也是北京市实施教育援助项目的重要内容。“十三五”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优势,培训受援地区教育人才20余万人,打造了“一支带不走的师资队伍”,为教育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十四五”时期,将由集中力量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受援地区乡村振兴。促进教育人才思想观念、育人方式转变,推动受援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现代化步伐,是今后一段时期北京市教育援助的工作重点。

  为加强教育支援合作培训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根据《北京市支援合作地区干部人才来京培训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京援合办发〔2017〕14号),《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17〕138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教育支援合作培训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本通知所指范畴为来京集中培训项目。

  (二)市级项目由市教委根据受援地区需求列入年度项目计划,以文件形式下达各责任单位;区级项目由各区教委进行统筹安排,并报市教委备案。

  (三)承担来京培训项目责任单位,要在接受任务后及时与受援地区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详细了解参训人员结构和实际需求,确定人员规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资金额度等,研究制定《项目执行计划书》。组织培训后两周内,将培训人员信息表、培训方案、培训质量陈述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等材料报送市教委或区教委。

  二、培训质量与评估

  (一)各承办单位要以首善标准开展教育支援合作培训工作,精准设计培训方案,增强参训学员的实际获得感。要组织开展培训效果测评,提交《培训质量陈述报告》,建立培训后跟踪机制。

  (二)市教委适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测机构,对承办单位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评价。

  (三)评价结果是承办单位改进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的依据,也是培训任务分配调整的参考。

  三、培训经费与使用

  (一)培训经费是指学员在京培训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租赁费、讲义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1.师资费是指聘请教师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教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2.住宿费是指参加培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房间费用。

  3.伙食费是指参加培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4.场地租赁费是指用于培训的教室、会议室、实训场地的租金。

  5.讲义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讲义、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6.交通费是指用于培训所需人员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实习实践、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费用。

  7.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

  来京学员及工作人员往返差旅费由受援地区承担,不在培训经费保障范围。

  (二)培训经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为550元/天·人,其中住宿340元/天·人;伙食费130元/天·人;场地、资料、交通费50元/天·人;其他费用30元/天·人。

  (三)综合定额标准是相关费用开支的上限,各单位要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不留结余。

  (四)在京培训30天以内培训费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

  (五)师资费可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讲课费(税后)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六)培训经费原则上由派出单位从支援协作或自筹资金中列支,一般应在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由前方指挥部或受援地区相关部门拨付到承办单位。

  (七)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冒领、套取培训经费。

  四、培训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支援合作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培训组织工作。每个项目应有专门小组负责沟通制定培训方案,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做好生活服务保障,确保学员在京学习期间人身财产安全。

  (二)各承办单位要选好配强班主任,安排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的指导教师。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培训效果,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要尊重少数民族学员风俗习惯,加强培训期间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承办单位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技术手段进行“远程互助问题诊断”,主动跟踪学员培训后在学习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切实增强培训效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项目执行计划书
培训人员信息表
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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