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的通知

 京教函〔2021〕471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北京市少年宫:

  为弘扬爱国主义旋律,传承中华传统文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推动学校美育工作全面发展,市教委定于2021年9月至11月举办第十二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以下简称“国戏杯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美育实践活动优质均衡普及开展,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展现大中小学生的文化素养,展示学校戏曲教育的优秀成果,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学校文化氛围,推动学校美育

  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红心向党 礼赞百年

  传承国粹艺术 弘扬民族精神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市教委

  负责“国戏杯大赛”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决定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和关键问题;指导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市少年宫、北京市学校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开展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

  (二)承办单位: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市少年宫、北京市学校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

  负责执行市教委的决定,积极完成“国戏杯大赛”的策划、组织、实施,制定安全预案等相关工作;指导各区开展戏曲艺术实践活动,加强参赛组织管理,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并进行工作总结。

  四、活动原则

  (一)育人为本。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育全过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中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引领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念、提高人文素养、塑造健康人格。

  (二)公平普及。面向全体学生搭建多类别、多层次的传统文化美育实践平台,注重与学校戏曲教育的衔接,扩大参与学生的覆盖面。

  (三)传承创新。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戏曲等传统文化艺术形式的学习和表演,创作富有时代精神、符合学生特点的优秀作品,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优质开放。融合学校和社会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互动互联,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传统文化教学内容和实践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组织过程中,本着面向全体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为更多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机会。

  (二)挖掘特色、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原则规范参赛组织管理,结合戏曲进校园的开展情况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特色精心组织,充分展现学校美育教学尤其是戏曲教育的成果,注重发挥实践育人功能。

  (三)及时总结、促进发展。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和客观评价,为进一步提升艺术实践活动的内涵和品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奠定基础。

  六、联系方式

  (一)市少年宫(政策咨询)

  联系人:谢丹

  联系电话:87550365

  (二)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市学校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活动、规则及组织工作咨询)

  联系人:徐璟

  联系电话:63352427

  活动网站:市教委(http://jw.beijing.gov.cn/tmc/ys/)

  中国戏曲学院(www.nacta.edu.cn)

  电子邮箱:gxbds2010@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2号教学楼1层104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3

  可通过邮件、信件方式进行咨询或登录活动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七、注意事项

  大赛相关参赛表格请登录活动网站下载,并密切关注大赛活动网站和“国戏杯大赛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赛事相关通知信息。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第十二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规则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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