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1〕536号

各区教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2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区要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程序和要求,公布市、区、校三级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区要按照分配名额(见下表)推荐候选人,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北京市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名额分配表.jpg

  三、各区教委可根据候选人情况,推荐事迹特别突出的候选人一名(记入本区名额,无突出者可以不报)做为向全国重点推荐宣传人选,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另附候选人的生活、学习照片和影像宣传等资料。

  四、各区教委要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做好候选人申报表、汇总表、照片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将候选人的申报表(可双面打印)及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市教委邮箱hjy@jw.beijing.gov.cn,同时将纸质版一份报送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

  《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模板,可登陆中国福利会网站(www.cwi.org.cn)首页左侧浮窗“宋庆龄奖学金”,点击“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和汇总表”(左侧中下位置),进入下载。

  市级举报电话:6607506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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