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市级初评及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1〕744号   

各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市级初评及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和推荐方式

  由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市教委会进行申报,教委将按要求组织初评并按教育部分配限额择优推荐。

  (二)申报限额

  1.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可参考职业教育有关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  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教材,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2种。

  2.中职、高职专科和高职本科专业课程教材,同一专业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0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3.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

  4.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5.各单位申报的教材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方可推荐市级初评。

  三、申报流程

  (一)参加市级初评的教材须通过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平台(http://39.105.101.131:8080/login)申报。

  (二)申报平台账号信息及后续工作通知将通过各单位工作联系人进行传达(每单位限1名联系人)。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16日18:00前完成《“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市级初评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的填写,并将加盖公章的PDF版和WORD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jw_zcc@jw.beijing.gov.cn。

  (三)市教委将根据申报要求和实际申报情况,指导各单位创建申报者账号,组织申报者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者登陆申报平台,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中的有关要求于12月28日前完成平台填报,教材电子版统一由相应出版单位上传。

  (五)同一种教材,各申报者在通过市教委、行指委、教指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申报时只能选择其一。

  (六)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确定推荐报送名单,推荐报送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由市教委报送教育部遴选。

  (七)经市级初评,进入推荐报送名单中的教材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教材的纸质材料:包括“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且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2.教材:纸质教材(一本或一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 U 盘等形式报送(一份)。

  四、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准确把握“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鼓励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水平专家(含离退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积极参与申报,并协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切实做好“十四五”规划教材的申报工作。

  附件:1.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市级初评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市级初评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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