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2022〕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当前国际形势波谲云诡,全国疫情多点散发,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就业形势复杂严峻。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决策部署,做好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就业创业工作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根本保证。教育是民生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教育与民生的结合点,是中央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各高校要深刻认识加强毕业就业创业工作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是学校育人成果的体现,深刻认识到毕业生就业创业对大学生人生的重要影响。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全面统筹谋划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努力做到有就业意愿、在合理预期下都能就业;有创业意愿、符合条件的都能得到创业支持和服务,促进北京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当前针对2022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部分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仅停留在一般性布置,落实文件不到位,深入研究不到位,重点推进不到位,压实责任不到位,就业创业工作进展缓慢;校级就业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就业指导质量不高,覆盖面不大,实效性不强;工作不细不实,没有做到了解每一个毕业生情况,没有做到动态了解学生思想变化,没有做到及时维护更新就业数据;校企联动不够,岗位拓展不多,通过就业情况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式、规模不及时。

  二、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一)积极稳妥,确保按时毕业。重点关注毕业年级学生选课、修课情况,帮助、督促学生完成学业。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通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调整课程等方式,为学生修满学分创造条件。对于需要完成专业实验、实习才能毕业的学生,要充分挖掘京内外实验、实习资源,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为学生完成学业、顺利毕业创造条件。对于涉及学生从业资格认证的情况,学校要特事特办,为学生出具相关证明,尽量降低疫情对学生毕业的影响。各校要合理安排毕业答辩事宜,提早谋划学生毕业和离校安排,做好预案准备,保证学生应毕业尽毕业。

  (二)分析形势,准确掌握情况。要了解每个学生的基本情况、就业需求、存在困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有效化解风险。当前仍有部分毕业班学生未能返京返校,企业进京、进校招聘与学生出京、出校应聘、实习不便,对就业工作带来影响。要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变化情况,敢于担当,精准施策,及时为毕业班学生返校及外出求职、面试、实习等提供便利。

  (三)强化引导,就业教育先行。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回信精神,开展“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百场系列宣讲活动。加大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发动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及专业课教师,通过宣讲、座谈、谈心谈话、走访等形式,宣讲到每个毕业生,主动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合理调整就业预期,先就业后择业。引导未返京毕业生就地就近择业就业。结合本校实际为到基层、边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四)政策宣讲,用好支持政策。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帮助更多毕业生知晓各项促就业政策。要结合实际编印本校就业政策公告,同时采用张贴海报、编发手册、信息推送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按时组织毕业生收看教育部24365公益直播课,通过就业指导课、形势政策课、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向毕业生宣传解读政策。主动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同志走进校园,举办专场宣讲会,介绍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五)挖掘潜力,扩大岗位供给。要用好“国家24356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市教委继续以“线下+线上”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岗位,要组织、动员未就业学生积极参加招聘活动。组织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支持企业进校招聘。扎实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健全校领导联系走访用人单位制度,洽谈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方面合作意向,在企业建立学校就业实践基地。落实好教育部“供需对接育人项目”。进一步开拓科研助理、教学助理和行政助理岗位,增强岗位吸引力。落实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做好各类选调生、乡村振兴协理员、社区工作者等招录工作。

  (六)关注重点,实现精准帮扶。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残疾、少数民族、女大学生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台账,“一生一策”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对困难群体未就业毕业生按不低于全校就业岗位的平均数或每人不少于5次的标准推荐岗位。落实“宏志助航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提升项目培训效果。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并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不断线服务。

  (七)精准征集,落实征兵工作。坚持以征集高素质兵员为核心,落实好“两征两退”工作任务。制定本校征兵工作方案,在保持大学生征集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以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高质量完成本校征兵任务。落实好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各项优待政策,重点抓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及专科学生免试专升本工作。评选“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办好征兵宣传教育进校园等活动,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和专业匹配度,畅通入伍绿色通道。

  (八)鼓励“双创”,创业带动就业。市教委继续完善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推进“一街四园多点”提质升级,为入驻市级大创园的毕业生创业团队提供3年免费场地支持。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主办的以创业为主导的首届“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统筹好“互联网+”“挑战杯”等赛事。加强本校创业园建设,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及创业成果认定办法,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创业经历、创业成果符合条件的免修创新创业实践、实习实训等教学课程并按规定计入学分;鼓励将国家和市级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情况作为推优、推免的参考依据;鼓励学校将创业组织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创业成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毕业或学位。

  (九)组织保障,注重队伍建设。坚持就业育人,严格落实高校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配齐建强就业创业工作队伍,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可参照学校辅导员序列落实待遇保障,畅通职业发展渠道,稳定工作队伍。要明确辅导员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职责,并加强工作考核。鼓励建设校级就业指导“金课”和就业指导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工作室示范辐射作用,举办讲座、培训、辅导等就业创业指导与咨询,将先进理念、成果、模式、经验进行推广。学校要对就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十)严肃纪律,保证工作质量。要及时填报毕业生就业去向,严格工作纪律,落实“四不准”要求,加强数据核查,杜绝数据造假、注水,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可靠。开展就业工作督导检查,加强政策解读、指导,推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就业创业工作宣传管理,既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工作中好的经验、就业创业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做好就业创业引导,又要把握好敏感话题,避免舆情炒作。

  三、压实责任,确保就业创业工作平稳有序

  (一)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要把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将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

  (二)建立健全校园“大就业”工作格局。要充分调动院系、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形成学校、教师与学生密切联系的网络渠道,及时掌握毕业生情况,了解思想状况,强化价值引领,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要主动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充分发挥就业对招生、培养的反馈联动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育人质量。

  (三)疫情防控与就业创业“两手抓,两不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大学生就业工作。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就业创业工作,既要有效防范校园疫情风险,也要落实好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为大学生外出求职提供条件和保障,细化企业进校招聘方案,确保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从5月份开始,市教委将适时调研、检查各高校工作落实情况,每月通报就业工作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利、进展缓慢的高校进行约谈。各高校要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经验、问题建议等及时报市教委。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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