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京教策〔2022〕8号

  按照《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委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

  经认真梳理,市教委决定,对制定依据已失效、已被新的政策文件替代、阶段性工作已完成或者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4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教委文件目录(41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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