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通知

京教策〔2022〕10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中等专业学校,相关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5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落实,强化各区教育部门法治副校长(含幼儿园法治副园长)工作主体责任,积极整合派出机关和法治副校长资源力量,推动提升学校(含幼儿园)治理能力,强化学校安全保障,提高学校育人水平,现就近期法治副校长工作重点推进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派出机关和法治副校长工作优势,策划组织好法治副校长新学年法治教育第一课。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拟于9月2日下午,第5次深入学校为师生主讲“开学第一课”。各区各校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同法治副校长一起,通过网络视频同步学习观看。9月开学季,要根据学生教育需求,利用开学典礼、新生教育等时机,结合法治副校长专业特长和实践案例,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交通安全等师生、家长关注的涉法热点,组织开展2022年新学期法治教育和实践活动,营造学法守法崇法尚法的校园风尚。

  二、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任前培训。落实《办法》关于“法治副校长任职前,应当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培训”要求,我委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组织完成了市级新任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法治副园长)培训,实现了市级派出机构新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部持证上岗。各区教委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本区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并纳入教师、校长培训整体工作中,安排经费对法治副校长开展培训,确保《办法》颁布后,我市所有新任法治副校长全部达到任前培训8学时要求。

  三、全面摸清法治副校长情况底数。落实《办法》关于“每所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要求,各区教委要尽快全面摸清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聘任情况底数,及时调整数量配置不达标、专业结构单一、聘期不明确等明显与《办法》要求不符的情况。要建立法治副校长配备情况台账,实行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法治副校长底数清、队伍齐、动态调、结构优的建设要求。我委将适时向部分区、校推荐市级派出机关选派的法治副校长人选,充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

  四、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落实《办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各区要健全完善辖区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要主动对接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需求,认真落实《办法》明确的制定法治副校长聘任计划、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参与法治副校长考评等主体责任。学校要按照《办法》规定向所聘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和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及时与法治副校长沟通,积极支持、配合其开展工作。

  请各区、各校于2022年9月30日(周五)12时前将本单位法治副校长工作分管委(校)领导、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同志姓名、电话及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法治副园长)聘任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教委电子邮箱jypf@jw.beijing.gov.cn。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遇到的困难问题,请及时报市教委。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朱 迎;联系电话:51994853)

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法治副园长)聘任情况统计表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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