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聘任北京市第十二届督学的决定

京教督委〔2022〕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督导〔2016〕34号)等文件精神,建设一支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督学队伍,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我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管理”的原则,开展第十二届市督学聘任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教委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各区教委等根据督学聘任条件组织推荐,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初步确定第十二届市督学拟聘人员。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研究,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批准,决定聘任丁小辉等241名同志为北京市第十二届督学,聘期3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北京市第十二届督学名单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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