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支持乡村学校发展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乡村学校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为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本市乡村学校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发展水平差距,让每一名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结合实际,于2016年6月28日正式印发了《北京市支持乡村学校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教人〔2016〕17号)(以下简称《意见》)。

      1、研制《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本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围绕“拓宽补充渠道、吸引优秀人才,让乡村教师‘下得去’;提高教师待遇、改善生活条件,让乡村教师‘留得住’;提升职业能力、加强师德教育,让乡村教师‘教得好’”的工作目标,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9项主要举措,打出“组合拳”,力求多措并举,力求精准施策,力求标本兼治,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依法保障,职业吸引力得到增强。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是国家重要教育决策,也是北京市十三五期间的重点教育工作任务之一,已列入政府的折子工程。

      为了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务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前期经过大量调研和研制,正式印发了《意见》。本《意见》是落实《实施办法》的一系列配套文件中最重要的一个文件,在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支持,进一步扩大乡村学校学生的实际获得和乡村学校发展两个不同角度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促进乡村学校更好地发展。

      2、制定《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首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支持,加大对乡村学校学科教学的指导力度,提升每一名乡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丰富乡村学生的实际获得;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升乡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优化资源配置,切实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乡村学校,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助推首都教育现代化进程。

      3.如何支持乡村教师参加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教学实践服务,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市教委、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印发并实施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计划(2016-2020年)》(京教人〔2016〕14号)。鼓励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开放课堂和研修活动,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通过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自主选修,通过体验式随堂听课、参加研修活动和做研究课等方式参加教学实践活动,每位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应参加2-4次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为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教学实践服务,全面提升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设立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授课教师的课时费和选课教师教学实践能力提升补助,十个远郊区乡村学校选课教师到城六区参加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按照每人每天530元给予综合补助,所需资金由市级资金保障。

      4.如何支持义务教育乡村教师参加跟岗脱产培训?

      选择优质资源校承担跟岗脱产培训任务,支持乡村教师到城区优质资源校参加免费的跟岗脱产培训,全方位体验城区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研修过程。每所培训学校每期培训20名乡村教师,培训时间为4-5个月,每年举办两期培训。建立相应的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鼓励培训学校优秀教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5.如何实施乡村学校教师培训创新计划?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首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创新乡村学校教师培训方式,从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要求出发,围绕学校办学和教育教学中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开展市区校紧密联动的合作式研修。由北京教育学院牵头,通过市、区、校三级紧密合作,统筹培训资源,联合组建培训项目指导专家团队,以送培训到乡村学校的方式,深入乡村学校办学开展整校或整学科推进的研修活动,全面提高乡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十三五”期间,针对全市295所乡村学校分批次开展为期一年的培训。

      6.如何支持骨干教师送教下乡?

      组织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以退休的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为主)到乡村学校支教,重点指导乡村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实践和研修。由相关区教委协调乡村学校提出需求,纳入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计划,所需经费支持参照执行。

      7.如何支持乡村学校聘请外教?

      一是将相关区为乡村学校聘请外教纳入外籍教师参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改革项目,推进乡村学校英语教学改革,帮助培训乡村英语教师,提升乡村学校英语教学水平。

      二是乡村学校提出聘用需求;相关区教委统筹聘请计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好外教聘请及管理工作,市教委协调相关部门丰富外教资源供给,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给予支持。

      8.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招生政策如何向乡村学校倾斜?

      为促进教育均衡,支持乡村学校发展,我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招生计划的安排,重点向乡村学校倾斜。在每所学校具有报考资格人数比例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乡村学校贯通培养项目的招生计划,为乡村学校的考生提供更多地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9.市级统筹项目招生政策如何向乡村初中学校倾斜?

      市级统筹项目招生计划按学校具有报考资格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向远郊区倾斜,特别是向乡村初中学校倾斜,为乡村学校考生提供更多的接受优质高中学校就读的机会。在市级统筹项目计划分配时,增加对边远山区学校优质高中学校的计划,2016-2017年边远山区乡村学校中中考成绩超过530分的学生和50%的中考成绩在500-529分的学生,均有机会进入优质高中学校就读。

      10.如何加大对乡村学校课外活动支持力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需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我市从2014年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课外活动计划由市、区、校三级联动推进,市级层面主要职责是加强宏观指导、给予经费支持。尤其是在经费支持上,对乡村学校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考虑城郊往返距离和区域经济水平差异,郊区(含乡村学校)生均标准一直高于城区标准。二是在2015年经费投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提高乡村学校的补助标准,市财政将经费拨至有关区,由有关区定向到乡村学校,由各乡村学校统筹安排使用。支持乡村学校开展更加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促进每一名乡村学生健康成长。

      11.如何支持乡村学校学生走进社会大课堂?

      从2012年5月起,市教委在全市中小学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是着眼于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首都教育的战略目标、教育对象的现实需求和教育投入的引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

      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是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的进一步实施,为学生走进社会大课堂提供了经费支持,是推动社会大课堂持续发展和常态应用的重要保障。已命名的市级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和校外教育机构是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主要载体和资源支撑。

      《北京市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每个学生在中小学学习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分别走进一次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让学生在庄严的纪念仪式中、在丰厚的文化氛围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4年9月,市教委正式启动北京市中小学“四个一”活动。

      为支持乡村学校学生获得更多活动机会,在组织学生参加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相关活动及“四个一”活动的基础上,拓展活动内容,增加活动次数,优化活动组织,提高乡村学校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补助标准,为乡村学生提供更多外出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机会。

      12.如何支持乡村学校学生参加“游学”活动?

      为了让远郊区的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市教委从2015年起,启动了远郊区学生到城区学校游学项目,上千名深山区初一年级学生从中受益。为了让乡村学校学生更多的获益,在组织远郊区学生到城区优质学校参加游学活动过程中,进一步创造条件,拓宽范围,精心组织,丰富体验,重点支持乡村学校初中学生参加游学活动,适应初中教育“宽”的要求,拓展乡村学生的视野。

      13.如何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级职称的比例?

      一是落实《关于调整北京市普教系统职称结构比例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4〕141号)的精神和要求,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级职称的比例,乡村小学副高职称比例不低于10%,高、中级职称合计不低于75%;乡村中学副高职称比例不低于30%,高、中级职称合计不低于80%。

      二是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办法,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相关区不得挤占乡村学校职称指标,到2020年要达到文件规定的标准。

      14.如何为乡村学校设置市级骨干教师专项指标?

      进一步完善北京市骨干教师的评选办法,在北京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指标分配的基础上,为每一所乡村学校设置一名市级骨干教师专项指标,并进一步完善乡村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保证每一所乡村学校至少有一名市级骨干教师,以鼓励优秀教师从事乡村教育工作,提高乡村基础教育水平。

      15.如何支持有关区为乡村教师租赁周转房?

      一是由有关区政府采取多种方式提供周转房的房源。

      二是市级财政支持有关区教委从政府相关部门租赁周转房。

      三是相关区教委制定周转房租赁与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周转房租给无房的乡村教师居住,帮助乡村教师解决住房困难。

      16.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政策如何向乡村教师子女倾斜?

      乡村学校多数远离城区,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子女教育问题便成为多数乡村教师的后顾之忧。为此《意见》要求各相关区在制定本区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政策过程中,要结合本区实际,建立乡村教师子女享受本区优质教育的相关政策,为乡村教师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帮助乡村教师解决子女教育的后顾之忧。

      17.如何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要求,深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京教〔2016〕15号),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区教育行政部门均衡配置区域内师资力量为重点,遵循“以人为本、政策引导、多元开放、提高质量、因地制宜”的原则,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建设,创新交流形式和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推动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在区域、城乡、校际间合理有序流动,统筹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改革举措,形成整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合力。

      要求各区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鼓励城六区优秀校长、教师(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跨区域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时间为1-3年,主要任务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帮助培养、指导所在学校教师提升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并承担相应的管理、教学工作等。城区、镇区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全职交流轮岗(不少于一年),享受当地乡村教师同等待遇,鼓励优秀教师支持乡村教育发展。鼓励各区建立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新聘教师对岗交流,帮助培养培训新教师。

      18.如何建立乡村教师物质奖励机制?

      一是依据《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的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建立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制度。

      二是依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4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印发<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有关情况说明>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2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本市乡村学校从教30年和20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工作。

      三是每年从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的乡村教师中评选出100名优秀乡村教师,从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乡村教师中评选出200名优秀乡村教师,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9.如何加大对乡村学校课外活动设备支持力度?

      由于乡村学校多数远离城区,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多数乡村学校很难统筹、整合利用各种社会的课外活动资源。为弥补乡村学校课外活动资源不足的短板,根据乡村学校的实际需求,由市级指导、区级统筹配备相关课外活动设备,鼓励乡村学校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创新学校文化建设,培养乡村学校学生兴趣爱好,实现个性有差异的发展。

      20.如何优化乡村学校图书馆建设和应用?

      为提高基础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水平,全面落实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2号)《北京市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基础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5〕10号),明确提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要以满足师生阅读需求,服务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为中心。要逐步建立市、区、学校三级图书准入机制和更新机制,优化藏书结构和质量。要提倡打破传统边界,多种形式促进图书资源有效流通,鼓励配置图书到学生身边,以学生有效阅读作为评价图书馆工作的主要标准。要加强阅读指导,促进学生阅读活动开展,不断提升学生母语素养。加强标准化建设,建成一批市级示范性中小学图书馆,推动图书馆成为学生阅读资源中心和活动成长中心。

      在加强图书馆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乡村学校图书馆在实物图书、数字图书资源、阅读场所等方面的建设,优化师生的阅读体验,营造良好的书香校园氛围。建立校园阅读促进机制,搭建阅读交流平台,丰富学生阅读活动。

      21.如何深入推进乡村学校文化建设?

      北京市“十二五”教育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创建500所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北京市教委自2013年启动第一批创建活动,印发了《北京市中小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建设与评估指标体系》,2016年将完成了3批共500所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的创建任务。初步形成了政策引导、价值引领、标准规范、机制保障的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的发展路径和创建模式,有效促进了北京市中小学的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今后,市教委将深化学校文化建设,参照《北京市中小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建设与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加强对乡村学校加强专家支持和实践指导,进一步推进乡村学校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学校的文化建设成果展示、交流和宣传。

      22.怎样支持相关区建立边远地区的其他农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

      为落实《实施办法》提出的“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市级财政对乡村教师岗位实施生活补助政策”要求,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起草有关工作意见,结合相关区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北京市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办法》(京教人〔2016〕号),要求相关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边远地区的其他农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重点解决边远地区的镇区学校教师岗位生活补助问题,明确要求由相关区级财政予以保障,并要求各区具体落实方案可参照《北京市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实施差别化的生活补助。对于积极落实乡村教师和乡村学校支持计划的区,市级有关部门加大对该区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力度。

      23.如何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各有关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本计划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市、区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育发展。

      三是将实施乡村学校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对乡村学校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

      四是各有关区政府要按照本计划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乡村学校支持计划的实施办法,并于2016年8月底前报市教委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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