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一、我市加强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制定实施意见的主要思考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补足短板”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把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两类学校”),提出的六个方面建设任务中的薄弱环节,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兜住底线。按照“兜底线、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思路,推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置,补齐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短板,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升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和学校的实际需求,确定建设重点。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和责任主体,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二、我市两类学校建设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达到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完成平安校园建设达标任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师资配置更加合理,教师专业素养不断加强,乡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两类学校建设的重点是什么?

      一是统筹布局规划。编制实施本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切实做到因地制宜、方便就近、均衡合理,注重各学段资源整合利用。对于已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经研究,确有必要恢复的,应按程序恢复。撤并后校舍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二是改善办学条件。小规模学校要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完善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加强学生活动场地与设施建设。加强学校周边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确保学生通行便利和上下学安全。

      三是强化师资建设。落实我市两类学校教师编制具体核定标准和实施办法。研究制订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满足学校生活服务基本需要。根据两类学校教师现状和教师成长需求,提供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教师研修途径与方式,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四是强化经费保障。探索将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提高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规定的公用经费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

      五是提高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提高育人水平。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推进“互联网+教育”,提供丰富优质的在线教育资源。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乡村学校发展中的作用。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级统筹、区级主责、学校主体,各负其责。将办好两类学校纳入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检查督查,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四、两类学校建设的保障措施是什么吗?

      (一)建立组织保障。市、区和学校成立专项工作组,确定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组织成员,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压实责任。

      (二)落实措施保障。市、区和学校将两类学校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和检查评估办法 。

      (三)加大经费保障。市、区和学校把两类学校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予以保证,并加强绩效评估与考核。

      (四)完善机制保障。建立协调机制,统筹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两类学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推进机制,对学校建设情况实施动态管理、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和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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