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京教函〔2023〕211号

各区教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6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现将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突出“未保法宣传进校园”“协同助力校园普法”“精彩法治课堂”等专题。各区教委可根据本区、辖区学校实际,结合全市宣传月活动重点确定宣传月活动内容。

  三、活动主要安排

  1.组织主题现场宣传活动。市教委将组织2023年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主会场现场活动,具体活动地点待定。各区届时应设置分会场,同步主会场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2.组织多种法治实践活动。要积极统筹多方资源,结合学校学生教育需求,坚持线上线下、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相结合,通过组织一节法治课,走进一次法治实践基地,邀请法治副校长讲一堂法治课等形式,讲清讲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内涵,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了解掌握自身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自护自卫意识和能力。各区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持续组织开展好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3.做好师生法治作品征集活动。落实市教委《关于开展第十届师生优秀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京教策〔2023〕4号)要求,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广大师生,突出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重点,通过文字、视频、手工美术等寓教于乐的形式,积极创作法治宣传作品,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是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科学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区教委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宣传月宣传主题,统筹协调本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资源,广泛深入开展好宣传月各项活动。

  (二)统筹安排。各区教委、各校要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发挥好法治副校长提升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服务保障功效,积极争取家长、社区等力量的协同支持,切实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积极宣传。各区教委要以本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展示广大学生良好的法治素养和精神风貌,大力推广优秀经验、有效做法,随时报送本区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稿件、照片视频。市教委将面向全社会,统筹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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