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23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的通知

京教函〔2023〕235号

各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市委教育工委等八部门《“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市教委决定继续选派北京市属高校教师赴北京大学等7个“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以下简称“教师发展基地”)开展研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人员的选派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对教育教学工作满怀热情,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思想端正,教学业绩突出;有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的强烈愿望。

  3.身体健康,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

  二、研修学校和时间安排

  1.研修学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个教师发展基地。

  2.研修人员计划于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在各教师发展基地进行一学年的研修学习。

  3.研修学习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第一学期)为脱产学习阶段,主要为集中学习、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在导师指导下确立教学科研专题等。第二阶段(第二学期)为半脱产学习阶段,主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教学科研和教学实践。

  三、研修方式和任务

  教师发展基地研修工作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导师带教、学员助教等方式,丰富研修教师教学科研实践,提升教学能力和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研修人员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完成集中培训的所有课程、选听所在教师发展基地专业的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原则上须完整旁听指导教师或指导团队教师所授的1门课程。

  2.参与指导教师或指导团队教师所授课程的助教工作。

  3.与指导教师在商讨的基础上确定研修课题,并结合研修课题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完成培训基地项目结业论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

  4.在派出学校举办的研修成果汇报会上进行汇报。

  四、选派办法

  1.各市属高校按照规范程序进行选拔推荐,按照最新统计资料中各高校专任教师数量进行名额分配(附件1),各高校应统筹考虑学科整体需求,原则上推荐人选中应至少有1名外语类教师。

  2.各市属高校要根据本校师资队伍培养规划、学科布局和发展需要,优先从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或者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中遴选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参加。推荐时要根据7个教师发展基地的专业和课程情况确定推荐教师的专业,并注意各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的合理配置。

  3.以下提供部分教师发展基地学校专业设置和导师信息,建议研修人员报名前与教师发展基地的意向导师取得联系,达成初步意向。其中,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可直接根据该校2023年导师目录进行选择,网址如下:

  (1)2023—2024学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https://jxfx.oce.pku.edu.cn/index/topicList.html?v=20200418

  (2)清华大学继续教育报名和查询系统:http://thtm.tsinghua.edu.cn/cms/jxfx/index.htm

  (3)中国人民大学青年骨干访学项目导师目录:http://fangxue.ruc.edu.cn/web/teacher.php

  (4)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bnu.edu.cn/content/zyml/2023/bsyx.html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bnu.edu.cn/content/zyml/2023/ssyx.html

  4.市教委人事处、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将视报名情况与各教师发展基地会商遴选,均衡并最终决定各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构成和配置。

  五、政策与保障

  1.市教委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研修经费由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2.研修期间,研修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派出学校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研修人员派出学校要完善落实有关配套政策,确保研修人员顺利完成研修任务。

  3.研修期间表现优秀的学员,在申报市教委的各类人才选拔项目、教学科研项目及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优先推荐。

  六、管理与考核

  1.市教委将另行制定《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2023年度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派出学校、研修基地、研修人员须遵照执行。研修人员应遵守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项目各项管理规定和教师发展基地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切实按照计划完成研修任务。

  2.派出学校要协调安排好本校研修人员研修期间的教学和工作任务,保证研修人员第一阶段有半年脱产时间,研修人员研修期间的出勤情况将作为今后分配选派研修名额的重要参考依据。研修人员派出学校可以与正式录取的研修人员签定研修协议(合同)书,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及其考核方式,也可约定研修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相关联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

  3.研修期间,研修人员的管理由派出学校、教师发展基地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研修表现纳入派出学校的年度考核,研修成果作为年终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依据。

  4.研修人员考核分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由各教师发展基地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参加集中学习、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学术交流、参与教学工作、开展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结业论文以及取得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内容。

  七、申报材料

  1.2023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推荐表(PDF红章版1份,见附件2)

  2.2023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PDF红章版和word版各1份,见附件3)

  上述表格材料请见附件,请于6月20日(星期二)16:00前报送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依依 联系电话:82089273

  电子邮箱:gjf@bjedu.cn

  网址:http://bmctd.bjedu.cn/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什坊街2号院(北京教育学院),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高校教师发展部,配楼302房间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建设项目研修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023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推荐表
2023年度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