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的通知

京教函〔2023〕249号

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落实北京市《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推进“丝路工匠”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教育合作和人文交流,发挥国际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北京职业教育国际化品牌,提升首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市教委决定举办第三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名称

  第三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

  二、主办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俄罗斯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

  白俄罗斯教育部职业教育研究院

  哈萨克斯坦教育部工业联盟和职业教育学会

  乌兹别克斯坦职业教育学会

  三、承办单位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北京市劲松职业高中

  北京市求实职业学校

  四、协办单位

  “丝路工匠”职业院校国际合作联盟秘书处

  五、组织机构

  (一)大赛领导机构为第三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统筹、规划、组织、表彰、重大事项决策等。

  (二)大赛组委会下设执委会,负责大赛工作的具体事务,指导承办单位为大赛提供场地、设施、技术、赛务、安全等服务,执委会办公室设在“丝路工匠”职业院校国际合作联盟秘书处。

  (三)大赛组委会下设各赛项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各赛委会”),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各赛项的整体筹划和组织工作,完成各阶段组赛任务。

  六、赛程安排

  (一)比赛时间:国内参赛院校于9月2日—9月5日进行比赛,国外参赛院校自行安排比赛时间。

  (二)比赛地点:各赛项承办院校。

  七、赛项设置及规程

  本届大赛共设12个赛项(详见附件)。各赛项规程由各赛委会制定,在平台统一发布。

  八、选手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通过校级比赛选拔产生的职业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各参赛院校和各赛委会要严格把好选手资格审查关。

  九、表彰办法

  各赛项根据参赛学生(队)总数,按照10%、20%、30%、40%的比例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本次大赛特别设置“未来工匠”奖(即特等奖),在国内和国外赛区分别评选出表现最为突出的中外选手(队)各1个。同时,大赛组委会面向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学校以及合作企业设立了“指导教师奖”“特殊贡献个人奖”“特殊贡献院校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合作企业奖”若干项。获奖者由大赛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荣誉证书。

  十、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大赛相关工作,将大赛与中外职业院校合作交流、专业互学互鉴、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提升工作紧密结合,认真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本届大赛,统筹组织好各个赛项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为选手参赛创造便利条件,并做好参赛学生的文明参赛、健康防护和安全教育工作。比赛期间要为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参赛院校接到通知后及时与承办院校取得联系,于6月25日—7月7日登录“丝路工匠”职业学校国际合作联盟网络平台(网址:www.slgjlm.com)查看各赛项规程,并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24日

第三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赛项设置及承办单位一览表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