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550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北京市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8 号)要求,现就做好北京市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职业院校要加强对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年报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年报的撰写,检查年报内容框架的完整性、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和报送工作的合规性。“区级年报”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制;“学校年报”由已有2023届毕业生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按“一校一年报”的要求编制;“企业年报”由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联系合作企业编制。

二、突出重点内容

“区级年报”和“学校年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重点呈现在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等方面的改革突破,探索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新经验新范式,以及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的特色措施。“企业年报”要充分展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企业参与办学总体情况、企业资源投入、企业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包括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助推企业发展、问题与展望等六个部分,重点展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特色做法和成效,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反映企业重要的办学主体作用。

“区级年报”和“学校年报”应重视定量分析和数据支撑,重视编写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典型案例。

三、按时规范报送

(一)平台填报

各区教委、各中高等职业院校请于2024年1月2日前完成平台填报,11月27日起可登录中国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平台(网址:edu.zwdn.com),按平台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附件1)要求填写年报公开网址(可统一填写为北京职成教网 jw.beijing.gov.cn/bjzj)和数据表,按文本编写说明(附件2)要求编制年报,并将年报以PDF文本形式上传平台,各学校还另须上传对年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的书面承诺(附件3)。

(二)市级报送

中职年报:各区教委、各中等职业学校须于2024年1月2日前将“学校年报”和“区级年报”WORD版主报告和人才培养质量计分卡”“满意度调查表”“教学资源表”“服务贡献表”“国际影响表”“落实政策表”Excel格式电子版打包(文件夹要标注单位全称)发送到北京教科院中职年报项目组邮箱xxzlnb@126.com,联系人:高卫东,联系电话:13661206093。

高职年报:各高职院校及其合作企业须于2024年1月2日前将“学校年报”和“企业年报”WORD版主报告和“人才培养质量计分卡”“满意度调查表”“教学资源表”“服务贡献表”“国际影响表”“落实政策表”6个表格电子版打包(文件夹要标注单位全称)发送到北京教科院高职年报项目组邮箱beijinggaozhi2023@126.com,联系人:赵新亮,联系电话:1881152199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