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周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57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京教研〔2017〕15号)等规定及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2019—2023年)(简称“卓青项目”)周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包括:2019年1月立项实施的39项卓青项目,包括:北京大学雷晓光、颜学庆、王新强、黄罡、李晴、杨莉、王栋、余淼杰;清华大学翟荟、田莉、徐恪、时松海、尹航、田轩;中国人民大学文继荣;北京交通大学姚宏;北京工业大学汪夏燕、王立华、李冬、韩红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蔡茂林;北京理工大学黄玲玲、陈人杰;北京化工大学徐福建;北京工商大学张玉玉;中国农业大学秦峰;北京协和医学院吴晨、李平平、蔡军;首都医科大学王伊龙;北京师范大学陈彬;首都师范大学陈蓓蓓;北京语言大学徐宝锋;中央财经大学李涛;中央戏剧学院宋震;华北电力大学王祥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左建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黄中伟;中国科学院大学周武。

二、时间安排

本次评估分为项目自评、专家评估两个环节,时间为2023年11月至12月。项目自评时间为2023年11月至12月上旬。专家评估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估主要内容

本次评估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情况:平台建设、人才引育、科研成果、学术合作与交流、支撑学科建设、服务国家和北京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情况;2.项目取得的重要成果;3.学校配套支持情况;4.经费拨付及支出情况。

四、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依托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梳理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和问题,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全面、详细、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评估一票否决。

请于12月15日前将《项目周期评估报告》(格式见附件1;盖章纸质版一式10份,附件材料1份,Word和扫描盖章PDF电子版各1份)和《项目成果汇编》(格式见附件2;盖章纸质版1份,Word和扫描盖章PDF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市教委科研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周期评估报告(模板)
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成果汇编(模板)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