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19—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4〕70号

各有关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和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19—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4〕1号)要求,市教委、市财政局将对北京市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北京市七所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包括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的学校和两个立项专业群建设情况,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的学校和一个立项专业群建设情况。

二、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建设绩效完成情况。考核学校和专业群的绩效目标达成度、建设任务完成度。

二是资金保障和使用情况。考核建设资金的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三是项目建设水平。考核学校和专业群的建设水平。其中学校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考核: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高水平专业群、高水平双师队伍、校企合作水平、服务发展水平、学校治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国际化水平。

专业群从以下九个方面进行考核: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资源、教材与教法、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践教学基地、技术技能平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

三、工作流程

(一)建设单位总结自评

2024年2月28日前,各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监测平台(http://sg.cutech.edu.cn,以下简称监测平台),填写建设周期绩效评价数据,提交佐证材料和典型案例,对照《双高计划建设绩效评价标准》(见附件1)形成自评分及自评结论,撰写建设单位双高计划总结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监测平台。

2024年3月6日前,建设单位须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双高计划项目审计,出具项目审计报告,上传至监测平台。审计报告要就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及其有效性作出具体明确的审计意见。

(二)省级评价

2024年331日前,市教委、市财政局制订工作方案,共同组建专家团队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总结报告和数据进行核查确认,参照《“双高计划”建设绩效评价标准》评分,形成初步绩效评价结论,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团队现场考察复核,形成省级绩效评价结论。

四、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单位的绩效评价得分,评价结论分为“优”“良”“中”“差”四类,结论为“中”的限期整改,结论为“差”的建设单位不得进入第二轮“双高计划”遴选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2月6日

“双高计划”建设绩效评价标准
建设单位“双高计划”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