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参保人员请及时申报2020年度医保费用手工报销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25日

  北京参保人员请及时申报2020年度医保费用手工报销

  内容:北京参保人员2020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2021年度1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如果参保人员从2020年度至2021年度1月20日跨年连续住院,可顺延至出院结算后再申报。

  哪些情况下发生的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可通过单位或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参保后未发卡

  ▼急诊未持卡

  ▼手工报销压卡

  ▼住院出院结算期间压卡

  ▼补换社保卡

  ▼单位欠费期间等情况就医

  ▼实施计划生育门诊手术

  ▼定点药店外购药品时因医保系统问题未能实时结算等

  符合医保基金支付条件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留好医院开具的收据、处方、诊断证明等材料,交由单位(或社保所)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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