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建筑停车位配建指标新标准发布

  

北京公共建筑停车位配建指标新标准发布 

  内容:12月28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简称《标准》),首度明确分区域实行停车差别供给,二环路以内为严格控制区,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采取上限控制,商务类建筑每百平方米可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不超过0.35个。《标准》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标准》主要特点如下:

  划定四类停车分区,区域停车差别供给

  北京市行政区域被划定为四类停车分区,每类分区的公共建筑执行不同的上下限配建指标。上下限兼有,是由于指标兼顾了小客车出行需求和调控要求。上限是基于小客车出行比例和强度降幅要求,下限是基于机动化理性发展和小客车合理使用。

  ✔ 一类地区为二环路以内,是严格控制区,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采取上限控制,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改善交通出行环境。

  ✔ 二类地区为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是适度控制区,指标采取上下限控制,执行较低的指标,实现出行车位的低水平供给,引导小客车使用的合理分布。

  ✔三类地区为三环路至五环路之间、五环路以外的中心城和新城集中建设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是统筹平衡区,指标采取上下限控制,略高于二类地区,适度增加出行车位的供给。

  ✔ 四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除上述地区的其他地区,是宽松调节区,指标采取下限控制,略高于三类地区,基本满足出行停车需求。

  细化公共建筑分类,各类建筑精准规范

  根据建筑类别和用地类型,将公共建筑分为7大类、18小类,包括行政办公、商务、商业、医院、学校、文化设施、体育设施。与《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以下简称《通则》)中的建筑分类对比,本次增设了商务、学校大类公共建筑,细化了商业、医院、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大类公共建筑。

  提高医院停车配建指标,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标准》关注解决重点地区民生问题,对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医院,调高了停车配建指标,并作出了指标下限管理的规定。如三类地区某新建医院,根据《标准》配建停车位,其数量将达到《通则》的2倍,能够大幅缓解停车矛盾,有效保障医生和患者停车需求。

  此外,考虑到家长接送孩子的现实情况,《标准》也提出宜设置临时车位满足中小学生家长上下学接送的临时停车需求,临时车位应参照《交通枢纽学校医院上落客区规划设计指导性图集》相关策略实施。

  轨道站点周边停车指标折减,引导公共交通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