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中高风险地区进京有什么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1.1.19)

  北京对中高风险地区进京有什么政策规定?

  【核酸检测规定】

  坚持关口前移,突出远端源头管控。

  中高风险地区及全域实行封闭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严格控制进京。因重要公务或个人急特原因确需进京的,须经当地省级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并通报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同时由本人提前向在京所属单位、社区等报告。对经批准确需进京的人员,须持登机登车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涉疫地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部位对进京人员加强核酸证明查验、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

  【隔离政策规定】

  坚持科学精准,分类实施健康管理。

  ●对在京所有密切接触者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

  ●对在京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

  ●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

  ●对在京有“实行封闭管理区域中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就地健康监测。

  【对于境外入境进京人员】

  经疾控专家深入评估和会商研判,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分类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

  ●北京口岸入境人员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的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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