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金申请条件

  北京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金申请条件

  助推对象

  符合助推条件且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北京市工会会员。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资助:

  (一) 获得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颁发的国家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含)。助推职业资格目录详见《2020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助推范围目录》。

  (二) 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批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级别为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批准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含)。

  (三) 参加北京市第五届职业技能大赛市级行业竞赛,未获得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项目决赛前十名个人选手。

  (四) 参加2020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未获得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项目决赛前十名个人选手。

  2020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助推范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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