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2019年度汇算相关问答

  一、问:什么是年度汇算?

  答: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用公式表示2019年度汇算即: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2019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2019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二、问:什么是综合所得?

  答: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问:年度汇算的时间范围是什么?

  答: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四、问:企业2019年1月发放2018年12月份工资,是否属于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

  答:属于。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

  五、问: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答:需要办理的情况分为2种:

  ①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②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六、问: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答:无需办理的情况分为2种

  ①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②是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不申请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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