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2019年度汇算哪些个税项目可以扣除

  问:年度汇算涉及以前年度吗?

  答:不涉及。年度汇算之所以称为“年度”,即仅限于计算并结清本纳税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年度,也不涉及以后年度。因此,2019
年度汇算仅需汇总2019 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

  问 :我全年只在一个单位拿工资,我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么?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自 1 月起至 12
只在一个单位领取工资薪金,且没有或者已足额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及公益慈善性捐赠等各项扣除,单位通过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与您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对此情形,您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如果您因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晚,导致 12
月仍不能足额扣除、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的,或者还有未能扣除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等,需要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办理扣除并获得退税。

  问:年度汇算时,可减除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答:年度汇算时四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可减除的项目有:

  1. 基本减除费用 6 万元

  2.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4.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5. 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同时,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

  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专项扣除是什么: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有哪些:

  ①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②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③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哪些捐赠可以扣除:

  ①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

  ②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

  ③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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