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所得税综合年度汇算是什么意思?

  ➤北京个人所得税综合年度汇算是什么意思?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即“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答:如果您在2021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1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21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21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21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