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参保人区域内跨省就医,能实时报销、直接结算吗?
答:所在参保地如支持其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详情需咨询参保地),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持社会保障卡按规定就医,可直接结算相关的医疗费用。
京津冀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政策:
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因门诊慢特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应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视同备案后,参保人员区域内发生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变,执行参保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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