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诊收费票据怎么看?

  ➤北京门诊收费票据怎么看?

图源为:医保北京

  上图是一张北京市城镇职工的医保实时结算单,票据的主要信息分布在项目明细栏、金额合计栏和其他信息栏。

  ☞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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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无自付:指医保基金按比例全额报销的费用。

  (2)有自付:指个人先行负担一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的费用。

  (3)全自付:指完全自费的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报销的费用。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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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保类型:分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

  (2)医保编号:参保人在医保系统中的唯一标识。

  基金或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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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

  (2)其他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门诊大额、退休补充、残军补助、单位补充[原公疗]等基金或资金支付的金额。

  (3)门诊大额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医保大额基金支付的金额。

  (4)退休补充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退休补充基金支付的金额。

  (5)残军补助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残军补助资金支付的金额。

  (6)单位补充[原公疗]: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单位补充[原公疗]基金支付的金额。

  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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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账户支付:按政策规定,用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的医疗费用。

  (2)个人现金支付:个人通过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支付的金额。

  (3)个人自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的金额;开展按病种、病组、床日等打包付费方式且由患者定额付费的费用。

  个人自付=自付一+自付二。该项为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项。

  (4)个人自费: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有关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而全部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自付一:医保范围内,按比例计算,个人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包括起付金额和超年度大额封顶金额。

  (6)起付金额:指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起付线以下的医保范围内金额。

  (7)超封顶金额:指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年度封顶线以上的医保范围内金额。

  (8)自付二:指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有自付类的药品、检查治疗和材料,其中需个人先行负担的部分。

  累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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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保范围内:指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能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2)年度医保范围内:指截止本次费用结算,本年度内医保范围内的累计金额。

  (3)年度门诊大额支付:指截止本次费用结算,本年度内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人门诊已报销的累计总额。

  注:金额合计=其他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或:=其他支付+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