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就字〔2020〕14号)和《关于落实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社会保险缴纳、职业介绍服务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拟批准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审核合格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9日—2020年3月25日
邮 箱:wang-wei@rsj.beijing.gov.cn
附件:2021年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审核合格情况公示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大京事】,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相应关键词】即可获取北京社保医保|公积金|小车摇号|公租房|政府补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等指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