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办理燃气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的通知

京政容发〔2012〕7号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燃气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办理,落实本市“十二五”时期燃气发展建设规划,严格燃气供应市场准入和运行监管,结合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委对“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设施改动许可”事项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的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予以公布,并于2012年3月12日起正式实施,请各单位遵照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来源:首都之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大京事】,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相应关键词】即可获取北京社保医保|公积金|居住证|小车摇号|公租房|政府补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等指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