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13〕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现将《延庆县商标战略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庆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
延庆县商标战略实施意见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推动首都品牌经济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11号)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县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有效推动我县品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提高我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集中力量培育一批高知名度的商标品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打造“县景合一”的“国际旅游休闲名区”,建设“绿色北京示范区”和“美丽延庆”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企业的商标管理和运用能力明显增强,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支撑。
到2015年底,实现全县商标注册数量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率增长,北京市著名商标力争达到10件,驰名商标2件,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力争实现零突破。重点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延庆园(以下简称中关村延庆园)商标培育基地,围绕我县优势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商标品牌发展,初步形成符合我县生态经济发展方向的优势品牌集群。
三、重点工作
1.加强特色农业品牌建设,促进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的品牌化经营。将良好的生态环境与特色农产品资源有机结合,开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特色农产品商标的申请注册、应用和推广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大力推进“公司+商标+农户”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支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自主品牌,带动农民增收,促进经济发展;推进“绿富隆”、“夏都”、“珍珠泉”、“村村牛”等农产品的品牌建设,提升都市型现代生态农业的发展水平。引导符合条件的特色农业品牌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扶持具有发展潜质的“果园老农”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2.加强旅游产业品牌建设,推进旅游服务业规范化经营。落实“县景合一”构想,以商标品牌提升旅游产业的整体形象和附加值,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推进国家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县建设。加大商标注册力度,以商标品牌资源保护和申请集体商标为主要方式,支持千家店、柳沟民俗户的旅游餐饮业向“集体商标”管理方向发展。加大对“千家店百里山水画廊”、“四季花海沟域”、“珍珠山水”、“冰川绿谷”等生态休闲旅游商标品牌的建设和保护力度,提升商标运用和管理水平,促进东部山区沟域经济持续发展。指导和支持“八达岭”、“龙庆峡”等4A级以上(含4A级)旅游景区建设商标品牌和质量管理示范区,申报“北京市著名商标”。引导新兴景区注册商标,推进旅游服务业的商标品牌化经营,促进旅游休闲产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3.加强中关村延庆园建设,培育具有特色的自主商标品牌集聚区。充分发挥中关村延庆园的优势,聚焦新能源环保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发挥商标战略的扶持引导作用,促进优势企业在园区的聚集;搭建商标服务平台,建立商标工作指导站,开展对重大科技项目品牌的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的全流程服务;支持企业发挥商标的载体作用,引导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有效聚集,加强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商标运用和管理水平;通过“公司+商标+市场”的经营模式,提高商标品牌知名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关村延庆园建设成为具有特色的自主商标品牌集聚区。
4.加强“第十一届世界葡萄大会”、“2019北京世园会”商标品牌建设,以高质量的商标品牌展示延庆形象。积极推动“延庆葡萄”地理标志商标和“世葡会”、“世园会”特殊标志商标的注册申报,加强对“葡萄及葡萄酒庄产业带”和花卉产业的商标注册引导,加强对“世葡会”和“世园会”特色商标标识的运用和保护,支持和推动葡萄酒品牌和花卉产业品牌的培育和发展,以会展带动高质量品牌集群建设,进一步提升延庆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5.加强特色资源的商标保护力度,掌握商标品牌主动权。积极挖掘具有县域特色的品牌资源,与延庆生态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延庆县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商标注册与保护目录》,对我县的名胜古迹和旅游胜地、传统民俗文化等公共历史资源及时注册商标并实施保护,防止资源流失,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主要措施
1.发挥企业在实施商标战略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企业管理、运用和保护商标的能力。引导广大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积极培育、使用、发展自主商标品牌,全面提升企业创立自主商标品牌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自我管理和商标保护水平,增强企业维权意识和解决商标纠纷的能力,指导企业制定商标纠纷应对机制和预警制度。引导企业将商标品牌纳入无形资产管理,促进企业商标品牌管理的制度化。帮助企业建立品牌管理制度,加强商标品牌运营和管理,指导企业加强商标复合使用、拓展使用和规范使用,通过商标运作,提升产品附加值,变商品经营为品牌经营。
2.发挥行政服务职能,加强商标注册指导和品牌培育工作力度。加强商标注册环节的前端引导,推进实施“一村一标”、“一企一标”、“一景一标”工程,引导商标主体以自主品牌开拓市场。加强在商标运用环节的实时辅导,帮助企业解决在商标使用、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北京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和扶持工作,按照“积极培育、着力扶持、重点推荐”的原则分层次培育、扶持、壮大一批著名、驰名商标。
3.搭建商标主体与行业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专业机构对接服务平台,为实施商标战略提供社会支撑。搭建商标主体与行业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专业机构对接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商标信息交流、维护会员权益、培育和申请著名、驰名商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商标主体充分利用对接服务平台,加强与商标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借助专业优势,为有关商标和品牌的推广运营、维权投诉协调等提供服务。推动商标中介组织从单一的注册服务向综合全面的商标服务转变。借助首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在专家咨询和理论研究方面的优势,为商标战略的实施提供专业指导和理论支撑。
4.积极打造商标服务平台,实现商标资源的科学配置与整合。通过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宣传商标发展政策、法规,介绍辖区品牌资源、商标品牌成功典型案例,开展商标事务咨询,促进商标融资交易,盘活闲置商标,实现商标资源的重新配置与整合。
5.提升商标监管与执法效能,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工商、公安、知识产权等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机制。引导企业提高商标自我保护水平,推动市场经营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和自律机制,从源头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无假冒商标示范商场、商店争创工作,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与协作,完善商标确权、授权程序,提高商标专用权执法水平。加大行政执法部门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商标刑事案件和刑事司法机关受理商标刑事案件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关于商标民事侵权案件执法标准与法律适用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五、保障机制
1.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组织保障。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延庆县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商标战略实施及政策制定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具体业务范围和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政策落实。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新申请的证明商标并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认证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新申请的集体商标并取得商标专用权的组织,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证的出口企业,每件注册商标给予2000元奖励。
3.加强交流合作,提升商标战略实施的专业化水平。加强与各区县、各市级部门在信息交换、经验交流、业务研讨、专家咨询等方面的合作,提升延庆商标战略实施和品牌经济发展的专业化水平。
4.加强宣传策划,塑造良好品牌形象。以知名企业品牌、商品品牌和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品牌为依托,建立品牌宣传和品牌推广相结合的品牌宣传策划工作体系,有效提升延庆县品牌形象,打造一批以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商标为载体的“延庆名片”。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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