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试行)》的通知

京水务安〔2014〕7号

各区县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市自来水集团、京燕公司: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3]10号)、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安发[2012]8号)要求,为夯实供水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试行)》,已经2014年5月12日第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区县、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并将供水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局。(附件请到邮箱sswjajc@163.com,密码:68556697中下载)

  特此通知。

北京市水务局

2014年5月19日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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