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的决定

(2015年4月28日)

  2010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身首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勇于创新、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为彰显他们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孟大鹏等674人北京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陈敏华等479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一工厂生产制造部等197个集体北京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勤奋劳动的模范、增进团结的模范,努力在首都现代化建设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首都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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