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32号
为保证海淀区甘家口地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8月28日起,对海淀区甘家口地区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车公庄35号院南侧路(西三环辅路至车公庄35号院东侧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二、车公庄35号院东侧路(车公庄35号院南侧路至车公庄西路)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8月11日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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