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促进五彩浅山地区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顺政发〔2015〕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关于促进五彩浅山地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已经2015年7月16日第1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0日

顺义区关于促进五彩浅山地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五彩浅山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京顺发〔2013〕18号),促进五彩浅山地区实现更加充分就业,推动区域就业均衡发展,加快全区城乡一体化步伐,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五彩浅山地区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把五彩浅山地区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国际港,打造航空中心核心区”的奋斗目标,立足区域功能定位,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就业优先、人才优先双优先战略为指导,以改善群众生活作为根本目标,坚持就业、创业并重原则,汇集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优势,统筹考虑五彩浅山地区就业收入、社会保障、农民产业化等方面内容,大幅提高五彩浅山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使五彩浅山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就业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就业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扶,城乡劳动力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得到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扩大就业、提升就业质量的产业发展原则。树立“生态发展,绿岗就业”理念,坚持在生态建设中吸纳就业、在绿色资源管护中促进就业,不断增加就业岗位有效供给,努力促进五彩浅山地区城乡居民实现绿色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

  2.坚持有利于促进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环境营造原则。引导和鼓励五彩浅山地区各类群体创业,鼓励扶持五彩浅山区域创业项目开发建设,有效引导五彩浅山地区城乡居民利用本地资源成功创业,带动全民创业热情,并有效带动就近就地就业。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政策,推进五彩浅山地区就业创业工作

  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五彩浅山地区城乡居民更好就业。五彩浅山地区劳动力就业创业符合市级相关政策的,按市级政策执行;不符合市级相关政策的,按本意见执行。

  (一)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五彩浅山地区劳动力。

  1.用人单位(含一产员工制企业,下同)当年新招用五彩浅山地区城乡劳动力,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5项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已进行失业登记的“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以下简称《通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在《通知》规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可再延长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以本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补贴基数;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享受岗位补贴。

  2.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五彩浅山地区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享受市级社会保险补贴的,按照每人每月上年度北京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工资性补贴,最长补贴3年。

  (二)鼓励城乡居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五彩浅山地区城乡居民在本地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从事绿色生态农业、民俗旅游、文化创意等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贷款贴息。

  1.凡五彩浅山地区城乡劳动力在本区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依法申领个体户或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正常经营期间可以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年内进行初次申请,逾期不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北京市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补贴标准执行。

  2.五彩浅山地区城乡居民在本地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1年内,在商业银行获得了创业贷款,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在贷款期限内正常还款的,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最长补贴3年。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实际贷款利息数额给予全额利息补贴,超出部分不予补贴。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已获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

  (三)鼓励城乡劳动力提高技能水平。

  广泛利用社会培训资源,为五彩浅山地区劳动力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重在提高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五彩浅山地区劳动力每年可享受不限工种、不限等级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经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定点培训机构可申请培训补贴,初级工每人补贴1150元,中级工每人补贴1400元,高级工每人补贴2000元。

  (四)鼓励边远地区劳动力跨区域就业。

  五彩浅山地区在首都机场及周边重点经济功能区就业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5项职工社会保险,给予劳动力本人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季度200元。交通补贴标准随着公交票价调整金额适时调整。

  (五)鼓励银发人员进入产业就业。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职工社保缴费不足15年需延期缴费的五彩浅山地区户籍人员,继续在二三产业(含一产员工制)企业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保,在岗期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最长补贴至男65周岁、女55周岁。

  三、加强促进就业责任体系建设,营造全区共同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资金。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促进五彩浅山地区就业创业、提升就业质量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统筹规划。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建立政府对就业投入的保障机制,在公共财政预算和支出中重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市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同时提高政策资金使用效率,每3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根据情况适度调整。顺义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相互配合,努力营造全区共促五彩浅山地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五彩浅山地区各镇要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机制,将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工作纳入本镇重点工作内容。其他街道(镇)要与五彩浅山地区建立“手拉手”就业协作机制,帮助五彩浅山地区劳动力实现跨区域高质量就业。

  (二)拓展就业岗位,完善服务体系。围绕区域功能定位和重点产业发展,积极开发就业岗位,特别是绿色生态农业、民俗旅游、文化创意等绿色就业岗位,实现浅山区生态产业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落实项目引进与就业需求预测、项目审批与就业安置、项目建设与就业服务同时进行的“三同时”制度,依托新、续建项目专员负责和“一企一卡”预约服务2项制度,切实将经济增长带来的就业机会转化为就业岗位,促进各类项目实施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区劳动力。加强五彩浅山地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一刻钟就业服务圈”工程,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做好就业和创业宣传工作。区电台、区电视台和区信息中心要开辟专栏,积极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各类积极就业创业的个人典型事例以及积极吸纳就业的企业典型做法,激发大众就业和创业热情,鼓励企业积极履行吸纳就业的社会责任,建设充分就业文化,真正形成政府鼓励就业创业、社会支持就业创业、民众积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本意见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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