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决定指定部分道路作为小型客车学习驾驶和考试路线。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本市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以及参加机动车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新增以下学习驾驶和考试路线:
(一)九龙考试场:
西辛房-矿建街-增北路桥调头-矿建街-西辛房。
(二)海驾考试场:
1.稻香湖路北庄子村-稻香湖路北口-帘青路北口调头-稻香湖路北口-稻香湖垂钓园调头-稻香湖路北庄子村。
2.稻香湖路北庄子村-稻香湖垂钓园调头-稻香湖路北口-前章村路口调头-稻香湖路北口-稻香湖路北庄子村。
3.翠湖北路翠湖小区门口-八家路口调头-翠湖北路翠湖小区门口。
(三)东方考试场:
东方时尚科目三综合楼-东方时尚北门-芦东路丁字路口右转-东方时尚路-芦东路路口调头-东方时尚路-丰园路调头-东方时尚路-芦东路丁字路口右转-东方时尚北门-东方时尚科目三综合楼。
(四)京北考试场、北方考试场:
1.南百路西口-京密北路-凯创路东口。
2.凯创路东口-京密北路-南百路-南百路西口。
3.南环北路东口-内环西路-南环路-南丰路-南环北路东口。
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三、请通行上述道路的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3月1日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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