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修订发布新版《北京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近期,本市对《北京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已经以市应急委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此次修订工作是按照市应急委有关部署,以及《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京政发〔2016〕14号)相关要求,由市应急办会同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园林绿化局)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

  修订工作以提升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主要目标,广泛开展了前期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并充分征求吸收了各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与上一版本(2012年修订发布)相比,新版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指挥机制和处置措施,考虑了与津冀方面的协调联动,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作了健全和完善。

  一是进一步优化了预案定位和结构。参照新版《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将预案名称由“北京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修改为“北京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把预案重点由“火灾扑救”扩展到事前预警、事中应对和事后监管的全过程。在结构上,按照贴近实战原则,将“应急处置”拆分为“应急处置的分级响应”和“森林火灾报告”分别表述。将“通讯和气象保障组”拆分为“通讯保障组”和“气象保障组”,并明确相关职责。

  二是进一步理顺了指挥体系。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将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前指总指挥由“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同志担任”,改为由“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担任”。新增“副指挥由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和现场主要参战力量的负责同志担任”,以及“调度长由市或区森防办主任担任”的规定。新版预案增强了前指组成力量,同时更好地划分了属地综合协调和专业部门火灾扑救的职责分工。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处置措施。按照本市最新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规定了信息报送、发布工作的程序与时限。规定了各等级火灾情况下总指挥、副指挥和有关负责同志的岗位地点、主要任务。新增“处置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分队”的组成及其职责,调整了部分专业队伍,以及京煤集团、武警警种指挥学院等成员单位的职责。与《京津冀联合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

  四是作了进一步规范与精简。本次修订对80余处文字表述进行修改规范,并在旧版基础上整体缩减约30%,主要为删除部分重复出现的单位职责分工。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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