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农合发〔2017〕23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做好2018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城乡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城乡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300元。
二、2018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430元。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较制度整合前增量资金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2018年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85元,区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945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1日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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