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8〕116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部署,按照北京市政府的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取消为在京注册并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出具诚信证明。
行政部门、单位、业主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需了解在京注册并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所管物业项目和不良行为信息的,均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bjjs.gov.cn)查询中心查询。了解企业及其管理项目信息的,查询房屋管理类→物业企业信息和物业项目信息;了解企业不良行为的,查询诚信档案→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上述单位或个人需了解其他行政部门监管物业服务企业中形成的信息,可向相关部门查询。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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