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景山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的适龄子女小学入学审核办法

  一、办理时间:

  2018年5月18日(下午1:30—4:30)

  二、办理时所需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出生证明。(若全家户口没在同一户口簿上,还应提供结婚证明)。

  2.在石景山区工作的法定监护人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

  3.2018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上时间为自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且单位名称应与所签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4.石景山区内实际居住证明。

  租房:房东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东现场签署《承租人子女使用房屋入学知情同意书》、有效期内的租房协议、依法缴纳出租房屋租赁费的完税证明(应注明房屋地址)、水电费原始发票等。

  三、审核标准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为本市常住非石景山户籍。

  2.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

  3.法定监护人中一方在石景山内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

  4.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内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满三年。

  5.法定监护人在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

  6.租住房屋信息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已登记备案。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石景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2号楼)。

  咨询电话:6886.5852

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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