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标字第11号(总第2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京质监发〔2014〕60号)的规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2012年发布的地方标准、2014年发布或复审的节能领域地方标准和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以及部分其他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情况,现废止31项北京市地方标准(见附件)。
附件: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24日
附件
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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