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9年标字第1号(总第239号)

  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京津冀区域共同制定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要求,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以下4项北京市地方标准作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发布,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日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jpg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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